当遭遇“飞来横祸”,往往使一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高额的医疗费用令人望而却步,使伤者无法得到最完善的治疗。同时企业也因为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而不得不承受无形的损失。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提供因意外伤害而导致住院、门急诊医疗全面保障,使员工无须担忧医疗费用,获得最佳治疗,尽早返回工作岗位,使企业与员工达成双赢的局面。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续保可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投保团体成员。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前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门诊急诊治疗或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就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服务设施范围以及限额的,且由被保险人个人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支付范围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我们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各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免赔额)× 给付比例。
支付范围、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内载明。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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