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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慎防非法“代理退保”,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24-03-14

【案例简介】

客户P先生因自身经济原因没有缴纳续期保费导致保单中止失效,近期接到陌生来电称可以帮助其全额退保, P先生让对方来处理其保单的退保,并按照其指引签署“代理退保”协议,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保险合同等信息,随即对方以销售误导为由以P先生名义向监管部门恶意重复投诉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P先生承认对方告知可为其办理全额退保,事后会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服务费。经保险公司与P先生充分沟通解释,P先生表示对保单投保过程及保险条款并无异议,且愿意继续缴纳保费。此外,保险公司还向P先生说明“代理退保”的相关情况及存在的风险,提醒其保护好个人信息。


【案例启示】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近年来,非法“代理退保”现象猖獗,不法分子以全额退保为诱饵,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为办理投诉、举报,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或补偿退保损失,从中收取高额佣金,甚至利用代理关系获取客户信息进行诈骗。本案中,不法分子诱导P先生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并恶意反复缠诉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不仅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还侵害P先生的合法权益。


【工银安盛人寿温馨提示】

保险合同订立具有法律效力,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公司应遵守各自权利与义务,消费者如发现有关权益受到侵害,要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可通过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官方公布的维权渠道投诉,主张权益。切勿一时大意,远离非法“代理退保”,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保险合同等重要信息和单证提供他人,杜绝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共同维护金融环境公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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