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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新契约回访的重要性
2023-10-11

新契约回访是为了保证金融消费者对自己的保险合同充分了解,从而发挥保险最大的保障作用,是保险公司对于金融消费者新投保的保险合同生效后,对金融消费者享有的保单权益再确认的一种服务。现实生活中,金融消费者往往忽略新契约回访的重要性,认为只要交了钱拿到合同就结束了。消费者要真正购买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知悉自己享有的保险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认真对待新契约回访。


【案例内容】

C先生是一位90后的M快递公司员工,一年前在朋友的推荐下购买了Y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保单,保险合同收到后,Y保险公司按流程给C先生拨打回访电话,但C先生一直未接听,后经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联系才了解到,C先生认为投保完了并收到了保险合同,不想再花时间接听电话。销售人员诚恳地告知C先生,新契约回访关系到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险公司在回访过程中会再次提示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回访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再次的确认,也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一种保护。C先生听完销售人员的介绍后明白了新契约回访的重要性,终于接听了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


【风险提示】

1、根据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或者合同期限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新契约业务进行回访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

2、新契约回访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确认受访者是投保人本人;确保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否亲笔签名;确认投保人是否已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等内容;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以及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确认缴费方式、缴费期间和缴费频率。

   3、新契约回访不仅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环节,同样也是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行为的重要手段。保险消费者在接受新契约回访时应该认真对待,遇到不理解的内容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如果发现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与自身实际需求不匹配,金融消费者可选择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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