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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盲目退保失去原有保障,消费者悔不当初
2022-09-08

【案例简介】

2021年,L女士在A保险公司购买某重疾险产品后,发现还有更好的产品,想要退保。但该保单已超过犹豫期,退保只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于是L女士开始留意起关于“退保中介”的信息。L女士在网上认识了“退保顾问”,通过一番操作,L女士和保险公司解除了保险合同,事后向“退保中介”缴纳了一笔不菲的手续费。三个月后,L女士不幸被确诊为“乳腺癌”,但此时L女士在A公司的重疾险保单已经退保,新投保的重疾险保单尚处于“等待期”,不能获得重疾理赔,L女士追悔莫及。


【案例启示】

本案例中的“退保中介”机构,并非真心帮助消费者,而是在借机谋取不法利益,会从退还的保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消费者实际所得并非“全额保费”。“退保中介”等黑产的猖獗,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2021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列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直接与保险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还可通过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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