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遭遇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而住院治疗,我们总期望于社会保险的帮助。但社会保险因其特性所决定,无法全面保障医疗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同时住院期间因误工而带来的收入损失,更加雪上加霜。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您以最经济的成本,降低员工的经济损失,为员工带去温馨的关怀,真正做到“雪中送炭”。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续保可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投保团体成员。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每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额 × 实际住院日数。
我们就每次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或因此引起的并发症必须住院二次或以上的,如前次出院日期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90日者,视为同次住院。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