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多风险,正规渠道把权维 - 新闻动态 -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代理退保”多风险,正规渠道把权维
2020-09-11

近年来,浙江银保监局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保险消费者被所谓“代理退保”组织所怂恿、诱导,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被收取高额手续费。“代理退保”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不法分子实施“代理退保”的常见手法


一是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二是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三是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四是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二、“代理退保”隐藏的风险


一是失去正常风险保障。若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受“代理退保”组织挑唆、怂恿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将丧失风险保障。未来消费者想再次投保,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二是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组织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暴利。仅是以通用格式向监管部门寄送投诉信就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服务费,即使消费者终止委托,也需支付一笔资料费。有的组织还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更“高收益”保险产品或理财产品,达到既赚“退保服务费”又赚“新单佣金”的“多头盈利”目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向“代理退保”组织提供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存在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三、 监管部门温馨提示


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理性退保,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请勿轻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权益。

二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监管部门未设立退保中心,也未与相关组织合作为消费者办理退保,请勿轻信谎言。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退保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拨打4006057178向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映或申请调解;还可以通过拨打12378全国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三是理性投保,审慎退保。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从自身需求出发,选择适合的保障产品,不要盲目听信所谓熟人或朋友的不实推介,在不清楚保险责任、保障功能、保险期限、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前不要购买。如果在签订合同初期发现保单不适合自己或与代理人所述不符,可在犹豫期内退保,此时退保无需承担损失。如果中途退保,消费者要充分评估日后重新获取保险保障的“隐性成本”,结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birc.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04905&itemId=1170&generaltype=0&from=group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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