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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什么是保费自动垫交?
2022-03-16

【案例简介】

2010年3月,Y女士为自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缴费期限20年的终身寿险并附加重疾险,Y女士在投保时选择 “自动垫交”功能。2019年,Y女士因疾病入院治疗,被诊断为乳腺癌,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过程中发现自己自2018年起未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但因投保时选择“自动垫交”,保单仍处于有效状态,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Y女士进行了赔付。

【案例启示】

保费自动垫交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一项约定。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费,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选择用保单现金价值垫付保费,使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保费自动垫交适用于期缴保险合同,它与宽限期条款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防止保险合同非故意停效,维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保全保险人的业务。

保费自动垫交是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一项选择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客户因非故意的失误导致保险合同失效。但自动垫交视同保单借款,须收取利息,若欠缴保费时间过长,当自动垫交保费本息和达到保单现价价值时,保单将会失效。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缴纳保费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保费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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