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行政印章管理工作的安全性与便捷性,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机构及其辖属机构启用防伪电子行政章。自2024年6月17日起,启用的防伪电子行政章包括分公司公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公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工会公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心支公司工会公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工会委员会”及分公司总经理人名章。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防伪电子章通过特定打印加载防伪标识方式呈现,具有唯一、不可复制等特性。我司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及防伪技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我司电子印章系统打印生成的防伪电子章为我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与实物章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防伪电子章的使用范围与对应实物章使用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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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