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融知识普及月|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分类与作用
2020-09-16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全残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一、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通常没有储蓄功能,因此单位保额的保费较低。

二、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处置现金价值。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不仅允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死亡保险金,还允诺在被保险人满期生存时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一种合同,保险公司以年金领取人的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主要为了防范因被保险人长寿而又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源所引起的财务风险。

五、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相对于非分红寿险的一大类险种,投保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可分配盈余。保险公司根据各个保单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将部分利润返还给投保人。分红保险的特点是: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

六、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里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七、万能寿险

万能寿险产品一般将投保者缴纳的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购买寿险;另外一部分则根据产品缴费时间的长短和过往缴费记录来收取初始费用、持续费用和发放持续缴费奖励金,扣除费用后的缴费金额进入投资账户,投资账户的积累金额可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转换为购买保险。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重疾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确诊某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

二、医疗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针对被保险人发生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产生的治疗费用提供的保障,用于弥补社保不能报销的自费支出部分。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工银安盛人寿建议您:

理性选择适合您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防范消费风险,共享美好生活。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反洗钱规定

|

法律条款

|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版权所有

工银安盛人寿

沪ICP备19011644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4899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