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A先生从家乡来到城市工作,成为一名“新市民”,为了更好地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近期打算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险。于是A先生向某保险公司营销员S进行咨询。营销员S根据A先生的需求向其推荐了一款年金保险产品,该产品的保险责任、交费期间、年金给付等各个方面都非常适合A先生。正当A先生准备购买时,营销员S表示,由于这款产品非常热门,公司规定必须搭配另一款保险产品才能购买,无法单独购买该年金保险产品。经过反复推荐营销,最终S说服了A先生同时购买了两款保险产品。
【案例启示】
保险营销员S无视客户实际需求,强制捆绑搭售其他保险产品,侵害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其中自主选择权的核心是: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保险按自己需求购买,如遇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情况时,要千万谨慎并引起警觉。另外,监管机构也在重点关注这类问题,持续加大监管措施,切实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